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

  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

 

本宣言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发出,就在香港发展蓬勃的 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阐明政府的政策立场和方针。

 

愿景和方针

 

2.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对全球从事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 开放和兼融的态度。我们十分欣赏这些创新人员开展分布式分类帐技术 (“DLT”)的领域,并开发更具成本效益、兼融、灵活和划时代的崭新金融 创新方案。有见虚拟资产对环球投资者的吸引力,以及在金融创新方面 得到的认同俱增,加上随著虚拟资产进入Web 3.0和元宇宙领域所带来 的未来机遇,我们认为虚拟资产在市场上已变得不可或缺。政府现正与 金融监管机构缔造便利的环境,促进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得以可持续和负 责任地发展。考虑到虚拟资产不断演变的性质和创新模式,我们会在法 律和监管制度上配合,以提供便利的环境。

 

3. 我们认同DLT和Web 3.0有潜力成为金融和商贸未来发展的趋势, 只要得到妥善监管,这些技术将能够提升效率和透明度,从而减少甚或 解决目前在结算和支付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香港拥有蓬勃的虚拟资产生 态圈,这能透过我们市场中的非同质化代币(“NFT”)发行、元宇宙开发者, 以至贸易金融採用DLT活动等呈现。假如我们把目光放远到虚拟资产更 多其他的用途,例如艺术品和收藏品贸易、古董物件代币化,又或在金 融创新角度而言,让不同种类的产品(如债务证券)代币化,定必能够迎 来更大机遇。

 

 

4. 借鉴过往其他科技发展和应用的情况,要开发新的领域有机亦有 危,要达到以上愿景并不能一步到位。我们会採取“相同业务、相同风险、 相同规则”的原则,并适时订出所需规限,一方面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 香港可持续地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确保能按照国际标准缓减和管理在金 融稳定、消费者保障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所造成的实际 和潜在风险。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而虚拟资产无远弗届,我们亦需 要密切监察国际间不断演变和推陈出新的监管发展,并在制订我们的监 管制度时予以考虑。

 

监管

 

5. 过去数年,政府和监管机构以“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的原则,制订了一套整全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我们已推出监管制度, 以“选择参与”的方式为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牌。在资产管理方面,监管机 构就虚拟资产基金和全权委託帐户的管理事宜发布指引。此外,监管机 构就分销虚拟资产相关产品、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或提供有关虚拟资产的 意见等方面,向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指引。有关监管制度亦得到业界广 泛支持。我们认为透过一致、明确和清晰的整全监管框架,有助奠定稳 固的基础,以迎接由全球虚拟资产急速发展所带来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发展。

 

6.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整全的监管框架,我们近期致力为订立虚拟资 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展开工作。

在新制度下,虚拟资产交易所将与现 时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须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和保护投资 者方面的规定,这有助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建立地位和公信力,使其能 接触更多香港市场的投资者。另一好处是金融中介机构和银行将可与来 自虚拟资产界别的获发牌同行合作,并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的情况下, 为客户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从虚拟资产交易所的角度来看,发牌制度可让他们在香港开拓新的分销渠道,以利用本港价值超过4.5万亿美元 的庞大资产和财富管理市场。在加紧筹备新发牌制度的同时,我们也乐 意联繫全球虚拟资产业界,邀请有关交易所在香港开拓商机。

 

投资者接触虚拟资产的情况

 

7. 我们留意到环球投资者(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零售投资者)愈趋 接受虚拟资产是一种可作投资配置用途的资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 员会( “证监会” )将会就新发牌制度下零售投资者可买卖虚拟资产的适 当程度展开公众谘询。我们亦留意到,其他市场的零售投资者亦可经虚 拟资产相关产品例如交易所买卖产品接触虚拟资产。对于可否在香港引 入虚拟资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政府抱持欢迎态度,证监会亦快将 就此发出通函。此外,在香港推出这些产品,可连繫虚拟资产业界与传 统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提供精心设计的产品,从而促进该行业在香港市 场的整体发展。儘管如此,我们会对零售投资者的风险保持小心审慎的 态度,加强投资者教育,确保订有适当的监管安排。


代币化资产的产权

 

8. 我们留意到虚拟资产与传统资产具备不同的特质,而这些特质未 必能够完全适用于香港现行的私人产权法例类别或定义。为推动採纳虚 拟资产和加强投资者保障,政府对于日后检讨代币化资产的产权和智能 合约的合法性,抱持开放态度,以便为代币化资产的产权提供稳健的法律基础。


稳定币

 

9. 稳定币是我们的另一焦点所在。有鑑于稳定币据称能够维持价值 稳定,而其使用情况愈益增加,例如作为加密货币和法定货币的交易媒介,因此亦具潜力能够与传统金融市场(如支付系统)互相建立关联。汲 取了虚拟资产市场近期出现的危机(加密寒冬)所带来的经验,国际间已 有共识,须就稳定币的不同范畴包括在管治、稳定和赎回机制等方面订 出适当的监管。就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早在今年年初已针对 有关议题发出讨论文件,邀请有关人士就规管涉及支付用途的稳定币的 活动制订风险为本、合乎比例和灵活的监管制度,并会稍后发布谘询结 果和下一步工作。


试验计划

 

10. 政府和监管机构正研究推出下列试验计划,以测试虚拟资产带来 的技术效益,并尝试把有关技术进一步应用于金融市场。从这些试验计 划可见,我们有决心致力与全球虚拟资产业界携手合作,一同探索金融 创新之路。

(a) 为2022年香港金融科技周发行NFT‥我们与金融科技和Web3 社羣互动的概念验证项目;

(b) 绿色债券代币化‥让政府绿色债券发行代币化,供机构投资者 认购;以及

(c) 数码港元‥可作为衔接法定货币与虚拟资产之间的“骨干”和 支柱,为推动更多创新提供所需信心。

 

有关上述试验计划详情载于附件。

 

 

总结和展望

 

11. 香港拥有世界级的金融基建、法律和监管制度,我们致力推动整 个虚拟资产价值链上各项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当中涵盖虚拟资产发 行、代币化、交易和支付平台、金融和资产管理,以及存管等。政府已 做好准备迎接金融和商贸的未来发展,并支持虚拟资产背后的技术发展 和社会及经济效益,我们欢迎金融科技和虚拟资产社羣和人才汇聚香 港。我们会透过便利的政策、整全和平衡的监管、风险为本的规限,以 及各项试验计划,落实这份政策宣言所载的愿景。政府诚邀全球虚拟资 产业界与我们携手合作,凭藉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遵从最佳 国际标准和做法,在清晰、灵活和便利的监管环境下发挥金融创新的潜 力。

 

 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附录:测试虚拟资产带来的技术效益和进一步应用于金融市场的试验计划

 

非同质化代币发行

 

1. 非同质化代币(“NFT”)是一种近年新兴的数码资产拥有权。世界各 地的艺术创作者和公司都藉NFT建立社羣,并与拥有相同理念和目标的 社羣互相联繫。2022年,财库局联同负责投资推广工作的投资推广署在 年度旗舰活动“金融科技周”中推出NFT发行试验计划,以推广使用NFT。

 

2. 发行的NFT会用作参加者的出席证明,参加者会透过区块链技术 获发送数码徽章和纪念品。这次NFT发行安排简便,即使入门者也能轻 鬆上手。使用者可把NFT直接储存在加密货币钱包内;倘若是刚开始接 触虚拟资产而尚未拥有加密货币钱包的使用者,则可暂时以电邮地址储 存,待日后再转换成NFT。我们会在“金融科技周”为NFT持有者提供独特 体验,让他们打造自己在扩增实境世界的虚拟化身,展开元宇宙体验之 旅。

 

3. 政府视此NFT发行活动为一个概念验证项目,藉此鼓励金融科技 界和Web3社羣参与,并向他们展示我们决心推展金融创新。我们也会向 NFT持有者提供优惠,包括让他们以优惠价购买来年的“金融科技周”入 场门票,以及提早向他们发送通知,邀请他们参加其他金融科技活动(例 如金融科技概念验证测试资助计划分享会、金融科技培训课程和其他 Fast Track和培育计划)。


绿色债券代币化

 

4. 债券代币化有助提升债券发行和结算的效率,减低成本,并为市 场吸引更多投资者。随着金管局和国际结算银行在香港设立的创新枢纽中心早前完成Project Genesis(分别利用许可式平台和公开区块链开发 两个原型项目,就使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精简绿色零售债券发行程序进 行概念认证),金管局现正展开试验计划,发行政府代币化绿色债券,供 机构投资者认购。此项计划的目的,旨在测试香港的金融基建及法律和 监管环境是否适合以分布式分类帐技术处理整个发债周期(包括发行、结 算、资产服务、二手市场买卖和赎回),并为市场参与者日后发行同类债 券提供指引。政府稍后会公布更多细节,向业界和公众交代计划进度。

 

数码港元

 

5. 虚拟资产和加密货币是科技创新产物,但并非法律认可的合法支 付方式,无法完全和有效地用作付款用途,所以不能成为香港的法定货 币。儘管如上文所述,我们预料虚拟资产和加密货币可推动种种金融创 新,但政府和监管机构认为香港须同时探讨可否推出中央银行数码货币 (即“数码港元”)。

 

6. 金管局早前曾谘询市场,结果显示回应者支持推出“数码港元”, 并认为“数码港元”可提升支付效率,有助香港数码经济发展。为日后可 能推出“数码港元”作好准备,金管局会採用“三轨道方式”,分阶段探讨 “数码港元”涉及的以下事项‥1)技术和法律基础;2)使用情况和设计; 以及3)“数码港元”的推出时间表。我们相信,对全球虚拟资产业界而言, “数码港元”的意义在于其可作为衔接法定货币与虚拟资产的“骨干”和支 柱,因此能稳定价格并予人信心,而有了这两个要素,便可按不同资产 类别推动更多证券型代币发行的金融创新。


本文来源: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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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元宇宙头条 文章作者:元宇宙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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